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有如下一些规定:
一、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