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法人代表的变更。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变更申请书要求:变更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理由和内容,并加盖公章。
2.董事会变更决议要求:要求决定书有董事会人员签名确认、盖指模。
3.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要求:需携带原件核对。
4.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学历、任职资格证明要求:需携带原件核对。
5.财务清算报告要求:可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6.变更后学校的管理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盖公章。
7.民办学校章程要求:加盖公章。
8.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与原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协议要求:在协议中应明确表明机构的债务情况,如有债务应有明确的解决债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