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多情况下,电动三轮车是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观点,您可参考以下资料进行判断:
1、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电动汽车是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应当购买交强险后及时挂牌。驾驶电动轿车应办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但现在我县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需取得D证)),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大多使用铅酸蓄电池,无法达到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因此无法上牌。
2、社会中对此有两种观点1)观点一:公安机关历来对电动三轮车作为机动车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非机动车中对加装动力装置的情形进行了列举,现在只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是明确的,电动三轮车不在其中,因此电动三轮车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2)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其理由是该产品未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因此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不给予电动三轮车登记上牌,电动三轮车也不能象其他机动车一样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其性质应当属于在非机动车上私自加装动力装置。此类案件应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原则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电动三轮车的用途:
1、电力作为一种环保,清洁,转换率高的重要的能源,广泛用于生产和生活,以电力为应用来驱动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低碳化发展,降低交通成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世界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2、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应用在电动城市公交车辆,厂矿电动运输车辆,电动城市环卫清洁车辆,工程,遂道,地铁施工专用车辆等诸多领域。
3、电动三轮车以其适用性强,机动灵活,维护简单,维修方便,价格低廉等优点,可以灵活地穿行于狭小的马路间。电动三轮车具有倒车开关 ,可以方便的实现倒顺行驶功能,这在道路狭窄的胡同、小巷非常实用 ,无论行驶停车均非常方便。广泛应用于家庭、城乡、个体出租、厂区、矿区、环卫、社区保洁等短途运输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