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倘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规定, “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上下班时间、上下班路线及是否以上下班为目的等因素,并对这些因素的合理性、关联性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下班后前往父母、子女等亲属家,前往超市或在途中购置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到菜市场买菜等行为均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其他情况应当结合事故发生当下的时间、空间、目的及合理性等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