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发放符合准则,就不违法违规。 加班费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44条,夜班费的依据是各省或市制订的补贴准则。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 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公司工人夜班津贴准则的通知: 为了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工人的身体健康,变动一线工人生产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公司工人收入水平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81号)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省政府认可,现就提高公司工人夜班津贴准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因生产工作需要,在二十时至次日八时,持续工作四小时以上的工人,可领取夜班津贴。
二、夜班津贴准则。在二十四时之前工作的每人每班8-12元,零时以后工作的每人每班12-16元。其中:纺织、煤炭行业在二十四时之前工作的每人每班10-12元,零时以后工作的每人每班14-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