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有:
1)强制传唤。是指国家安全机关经依法传唤有违反国家安全法行为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对拒绝到案的人员可以强制其到案的一种措施。
2)搜查。是指国家安全机关为获取有关证据和赃物,对有违法行为人的人身及有关场所所进行的搜索和检查。
3)查封、扣押、冻结。国家安全机关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所使用的经费、场所、工具和其他财物,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4)对违法接收、录制、传播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可以制止。
5)对出、入境后将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不批准其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