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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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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委员会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委员会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那我恭喜你,因为你已通过工伤赔偿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予以认定,也不要灰心,你还有机会。要记住,从送达给你第二天算起,你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人民政府或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就本案而言,由于证据准备的充分,而与工伤认定委员会的沟通也比较及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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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停工留薪期。
对停工留薪期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根据郑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鉴定办法的定义,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就严格意义而言,停工留薪期并不算是一个法律上所称的程序。但由于其在某些情况下会耗时很长,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所以在此也就以一个程序来写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但可以对停工留薪期的长短进行鉴定。由于不同的事故伤害其停工留薪不一样,所以应根据个案来确定其期限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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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仲裁程序。
终于认定为工伤了,而且也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仲裁其实就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过程。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以为见到了光明,可惜还是半路上呢。而本案,却是卡在半路上,多少有些无奈。
一般要是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购买了相应的的工伤保险,那此时往往就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来承担赔偿。反之,则就会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