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与罪名无关,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如下:
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