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警察毫无根据的闯入你的家里,既不亮明身份也不出示证件、搜查令等。你可以不开门,强行进入的话根据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规定,公安机关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对公民的住宅、人身进行搜查,属于刑事侦查措施。对于刑事侦查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行政诉讼调整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人民法院不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如果查出你真的在做违法的事情,那警察就是合法行为。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我需要了解你的具体情况,才能为你提供具体的解决办法。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电话咨询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