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看孩子手机是不违法的。一是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不是绝对的二是法律法规的本意。
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后者规定的更为具体,特别规定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这里的“引导”“预防和制止”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其中包含了防微杜渐的意思。然而,不可否认,父母要切实履行这些法定义务,对子女日常行为的了解和掌握是必需的,而知情权的满足必然要求父母查看子女的相关信息。这就决定了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决不能是绝对的。
其实,这也是由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状况决定的。从法律上讲,未成年人分属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阶段,意味着他们对自身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不能有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容易受蒙骗和利诱做出不当或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未成年人不享有完全隐私权的基本依据。
《民法总则》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