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份。夫妻离婚,标志婚姻关系终结。离婚后,父亲继承所得的财产我个人财产,与前妻无任何关系。另,土地隶属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花费;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限定隶属国家所有的以外,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隶属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