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的定义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二)需要证明的内容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继承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产继承的流程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继承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四)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注意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继承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