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60岁老人赡养费可以计算20年(即到80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