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囤积买卖盐酸但未制毒毒品是很危险的,我们不应该去碰与毒品有关的任何东西,近日范某在河南省孟州市从事盐酸囤积、买卖业务,后被群众举报案发。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范某辩称自己不知道盐酸可以用于制毒,只知道盐酸能用于制造净水剂。经查,范某囤积、买卖盐酸7000余吨,不具备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许可和备案条件。对范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有人认为,范某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理由是,范某主观上不知道盐酸可以制毒,也无证据证明范某所卖盐酸流向制毒市场,故范某不构成犯罪;有人认为,范某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二、囤积买卖盐酸构成犯罪吗《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刑法第35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情节较重的,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根据2005年公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盐酸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属于刑法第350条规定的“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同时该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规定了分类管理和许可、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