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父亲的户口本原件。如果和父母实在无法协商成功而且你要把女儿户口落在配偶名下,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到公安机关再办理户口应该就可以了,建议可以事先询问公安机关没有户口本,有公证书是否可以办理小孩落户手续。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扩展资料
一、人口管理制度化:新生儿落户不受限制根据《意见》,湖北新生婴儿不论是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他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供无关证明材料等相挂钩。
二、新生婴儿落户登记注意事项
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外国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的,也可在部队集体户所在地或在父母拥有住宅房屋所有权的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