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2007]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如尚未参保登记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市社险办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