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营业执照副本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工商局办理补办,具体流程是: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应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员当场会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扩展资料:在营业执照丢失之后,要在第一时间申报丢失。同时要联系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营业执照的补办,在补办的时候,要携带好线管的证件,包括自己的身份证、等等。在补办之后,要依据营业执照规定的先关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违规经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税。内资企业具体申请材料为:
1、《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声明公告的报纸原件
5、《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者副本原件
6、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