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入赘当上门女婿,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方入赘与女方结婚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男方在对于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权。除非其父母立有遗嘱没有将遗产留给该男子。我国《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你结婚后自愿选择落户女方家生活,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虽然你父母和家人反对,但你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你婚后落户女方家,虽然你父母声称不认你这个儿子,但你每年都回家看望他们,与父母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你父母去世前没留有遗嘱,他们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时,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