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能同时主张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小孙是某超市保安。一天上班时,他看到顾客白某背着背包进入超市,就要求白某将背包存放到指定的柜台。白某以包内有贵重物品为由拒绝存放,小孙遂拦着不允许他进入商场。恼羞成怒的白某殴打了小孙,导致小孙一只眼睛失明。不久,小孙被认定为工伤。与此同时,小孙对白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白某一次性支付小孙包含误工费在内的赔偿28万元。事后,小孙又向单位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6万元。单位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赔偿虽基于不同的法律规定,但从作用来看,两者均系对因遭受伤害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补偿,实质上属于同一性质的赔偿项目,两者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