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条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结合您的案情,结论是不能主张行使代位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养老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第十三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理由是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具体说不符合第2项,即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有效的条件,有效就是指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抚恤金、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安置费,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退休金;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合法,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十二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有效;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