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咨询!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现回答如下:
首先,《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明确:
1、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你们有约定不退,按定金规则您可能无权要求返还。
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您可以要求返还。
其次,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最好,并不一定按上列规定处理。
最后,建议协商,通过朋友、熟人、各方关系妥善解决,以减轻各方损失!免责声明:解答依据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咨询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