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从被刑事拘留到一审判刑,最长可以羁押犯罪嫌疑人3
4.5个月24天,所以一年多未超期。 抢劫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罪联系。 以下为各阶段羁押最长期限:
1.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羁押犯罪嫌疑人8个月8日(一个月为30日);
2.检察院审查期限,最长为
6.5个月;
3.一审最长羁押期限为20个月16天;
4.二审最长羁押期限为5个月;
5.死刑复核羁押期限为无期限。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