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征收是国家行为,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批文才可以征地,征收土地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如果土地征地批复是被合法征收,具有相应的强制性,只有在补偿方面努力做到使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
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
其次,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