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实际存在而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
3、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
4、必须是对不法侵害本人,才能实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除外。根据《》第20条第2款之规定,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记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不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在本质上说,紧急避险是一种“正对正”的关系,而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对不正”的关系。紧急避险是损害一种合法权益而保全另外—种合法权益。而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而为的紧急防卫行为,其损害的是不法的侵害行为。
2、前提条件不同。紧急避险以紧急危险的发生为前提,而正当防卫是以存在他人的不法侵害为前提。
3、行为的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行为只能在“不得已”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而正当防卫则没有这一条件的限制。
4、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是与造成危险没有关系的第三者,而正当防卫所针对是不法侵害人本人。
5、行为的方式不同。紧急避险的行为一般多为消极的逃避危险的行为,而正当防卫行为是对不法侵害人的积极的防卫行为。
6、行为的限度条件不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要保全的利益,而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于不法侵害所可能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