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另一方独占应怎样解决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独占、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违反法律的。如果是婚姻存续阶段那么无法解决,如果是离婚诉讼阶段,存在私自转移、隐藏、买卖、毁损等行为的可以进行保全,离婚之后发现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再次分割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