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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帮助5人 3w浏览 匿名 2020-08-16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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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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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事由,我国《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中都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一个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不可预见性,即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根本无法预见;二是不可避免性,即当事人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仍不能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三是不可克服性,即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四是履行期间性,即该意外情况的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终止以前。就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是否具有不可预见性,争议较大,司法实践则认为不具有不可预见性。房限购政策在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尽管限购政策不是不可抗力,但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买受人购买房屋无法过户登记。针对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实际情况,前述《纪要》指出,“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不予支持;经审查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全文
    10 20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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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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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赔偿标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火灾赔偿标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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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绿花带和家属楼之间的距离不能低于多少米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住宅区的绿化,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几点:
首先,建筑区域内的道路,无论其性质如何,均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不包括纳入城镇公共道路范畴之内的部分。
其次,绿化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范畴,前者泛指任何增加植物种类、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种植、栽培以及园林工程等活动;
而后者则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人为评价标准,即植物的存在与其所带来的生态效益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则与准则。
然而,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范畴,对环境的评估及利弊分析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尤其对于一些外来物种,我们应从人类社会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它们对人类投入产出比的影响,从而更加精确地划分出不同类型的绿化项目,如小区绿化、别墅绿化、庭院绿化以及景观设计等等。
最后,成功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业主的使用需求,因此,设计之初便需明确掌握业主的期望及需求。
良好的小区绿化不仅能够营造出适宜聚会、用餐甚至儿童游乐等多种功能的场所,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青睐于在这样的环境下进行餐饮及娱乐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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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赈灾金属于什么罪?
挪用赈灾资金,构成挪用特定款罪,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这项罪名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犯罪的目的,犯罪的客体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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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涉嫌传播隐私相片什么情况下属于严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涉及散布他人私人信息的相关事件时,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多方面的评估要素。
以下将列举出几种可能被视为极其恶劣行径的情况:
首先,未经允许的传播蔓延。
假设有个人未征得他人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擅自传播他人的私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尤其是当这些内容包括人体暴露、性行为或者其他具有高度私密性质的情境描绘,那么这种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极其严重的不当行为。
其次,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散播他人的私人照片无疑会对受害者的隐私权造成极大的侵害。
在法律层面,隐私权被视为一种至关重要的权益,而未经授权的传播行为很可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创伤。
再者,社会影响的考量。
如果所传播的私人照片对受害者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比如干扰到他们的职业生涯、家庭和睦或者人际交往等方面,那么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剧该行为的恶劣程度。
最后,法律责任的承担。
在全球范围内的诸多国家和地区,散布他人的私人照片都可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从而招致法律的严惩。
对于那些涉嫌散布私人照片的行为,当事人可能需要面对刑事指控、民事诉讼乃至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任何未经授权便散布他人私人照片的行为都应当被视为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和社会后果。
保护个人隐私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社会价值观,我们必须予以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办公区域属于公共场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办公场所是否应当归类为公共场所这一议题,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歧。
依据我国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对公共场所的定义,所谓公共场所即是向非特定人群开放、允许其进出、滞留以及消费的场所。
从这个严格的限定来看,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绝大部分办公场所,由于它们主要供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且不对外部公众开放,因此并不符合公共场所的定义。
然而,也有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若办公场所在特定情况下对外开放,例如某些共享式办公室或举办开放日活动时,那么这些场所便可被视作公共场所。
除此之外,法律界对于“公共场所”的定义也存在着争议,部分学者主张公共场所应当具备空间开放性以及人员构成上的多数性与不特定性的特点,而私人住所以及仅限特定人员进入的单位则不应被划入公共场所范畴。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办公场所通常并未被视为公共场所,特别是那些始终保持封闭状态、仅供企业内部员工使用的办公场所。
然而,如果办公空间在特定时间对外开放,并且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质,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办公场所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公共场所。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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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赈灾金属于什么罪?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挪用赈灾金属于什么罪?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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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司虚假增资属于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国《公司法》之相关规定,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在创立阶段应依照公司章程的约束,诚信履行其出资义务。
倘若未能切实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将会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涉及到虚假增资的情况下,如果某位股东尽管没有实质性地履行出资义务,但却通过制造虚假文件等手法虚报注册资本,从而误导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成功获得了公司登记,那么这便构成了虚假增资的违法行为。
在此种情形之下,其他股东亦需承担起连带责任。
若经查证,其他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确实存在虚假出资的现象,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股东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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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般轻微火灾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那些轻微程度的企业火灾事件,相关部门往往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实施相应的惩罚:
首先,如果这些火灾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罪名,那么我们可能会对相关责任人员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这其中就包含了拘留以及罚款两种形式。
更为详细地说,他们有可能因为此类情况而面临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甚至是五天以内的拘留处理。
其次,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在面临火灾发生时,若存在未经过消防审核就擅自施工、消防设计不符合标准、未经消防验收便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则可能会被勒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同时还需承担高达三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最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遭遇火灾后,其所面临的罚款数额可能会达到二十万元乃至五百万元不等,具体的罚款金额将视事故的严重性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惩罚措施都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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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赈灾金属于何种罪?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挪用赈灾金属于何种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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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工作中突发疾病摔伤属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上下班途中因意外而受伤,其是否可被认定为工伤,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当员工在上、下班的路途上不慎自行跌倒时,此种情形通常无法被视为工伤;
其次,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跌倒事件,且他本人在此次意外事故中承担了主要甚至全部责任的话,那么将难以被纳入工伤范畴;
最后,倘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自行跌倒,但并非由他本人引发的主要责任方,则应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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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如何自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发生火灾如何自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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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上班期间被车压到脚属于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在上班途中因遭受车祸而受伤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
通常情况下,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职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并因此受伤,但其本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完全责任,则该情况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如果在同样的情境下,职工仅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最后,当职工于上下班过程中遇到相关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时,也应被视为工伤。
以上便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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