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怎么处理委托事务,中途需要变更委托事务怎么办”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这是受托人首要的义务。委托合同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订立,因此,受托人应当一丝不苟地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完成委托事务。受托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时,法律规定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只有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按这些指示办事:
1、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新的措施;
2、由于客观上的原因,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
3、依据情况这样办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所必须。但是如果受托人在不应该变更指示的时候而变更了,就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帮上您的忙,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欢迎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