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车祸撞死人了车主全责,请问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五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3、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受害人当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计算二十年。5、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按五年计算。“上一年度”、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6、
第三十一条人民应当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
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自治区。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4、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7、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计算的基数也是不同的。,因此,只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了,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