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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离不开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解释》是能怎么惩罚非法生产、提供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这类源头性犯罪的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08-18 河北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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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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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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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哪些
具体包括国家法律制度中明令禁止的在食品生产中添加或者使用的一些物质,国家在相关物质名单上公布的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以及一些其他有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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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判刑还要民事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中国法律所立之规,凡存有故意伤害他人之意图并在经由人民法院审判后被判定为罪行者,不得因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豁免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乃两项相互独立的惩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指出,若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则犯罪分子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刑事制裁之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那些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的财产无法全额支付罚金,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那么他们必须首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且无需判处刑罚的情况,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但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处理,或者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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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故意伤害罪判几年徒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年满八周岁但不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而言,因其尚属法律规定的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故不得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未达法定成年年龄(即十四周岁)而触犯法律者,必须由其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加以严加管教,其中情节严重者可被收容至少年劳教所内进行集中管理和教育矫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亦明确规定:如行为人因未满十六周岁而免于刑事处罚时,应责令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的家庭监管措施;当其情形达到必要条件时,还需依法对其实施专门的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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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明知有毒有害会被怎么处罚
在明知的情形下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会被判处五年以下徒刑并处以罚金,造成严重后果有人员伤亡的最高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死刑,所以不要为了谋取不当的利益拿他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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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案件中的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之间存在诸多差异,其中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以及主观方面皆各有不同之处。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故意伤害罪的刑罚起点相对比抢劫罪来说更加温和。接下来,我们来详细剖析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各自的构成要素及区别。
首先来看抢劫罪:
1.抢劫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层面上,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针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是守护者使用暴力手段、威逼恐吓或采取其他可能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式,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从主体角度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4.在主观方面,抢劫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同时还需怀揣着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意图,若无此种故意内容,则不能构成抢劫罪。再来看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其肢体、器官及其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故意伤害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从主体角度看,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4.在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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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判刑多少年?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判刑多少年是要看犯罪行为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致损程度来进行确定的。如果犯罪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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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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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处理?
在生产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或者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罚金金额在销售金额的一半以上,二倍以下。如果造成人体严重危害的,可以判处5~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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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公受贿罪要件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非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所犯下的受贿罪,立案调查的法律标准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第一个方面,我们需要探讨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这是国家对于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实施的管理机制;
其次,在客观层面,该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该罪行的实施者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方面看,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故意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接受或者索取贿赂,为他人谋求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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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食品罪判缓刑可以吗?
因有毒有害食品罪入狱,一般不可以判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较严重的会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因此不适用于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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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才算是故意伤害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明知会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威胁而故意进行破坏的违法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一种严重犯罪形式。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如下:
第一,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是故意进行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需要明确的是,若为自残自身健康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视为犯罪。
然而,如果这种自伤行为是出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且违反了相关的刑法规定,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
第二,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益。
第三,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
具体来说,对于年满14周岁但尚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如果其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其仅造成他人轻伤的,则必须年满16周岁后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购毒人员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被指控或怀疑犯下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只要其具备特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审批,即可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其中,下列情况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1.被告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被告人可能会因为所涉及的案件而面临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但若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如果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期间如何取得被害人谅解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某些罪犯在其所犯罪行曝光之后能积极地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了其谅解的良好表现,在此基础之上,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罪犯自己的认罪与悔罪等多方面因素后,我们可以做出适当的推理与判断,给予这些罪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1年1月份,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便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其中明确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该文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
通常来说,我们将“宣告刑三年以下的情形”视为基本上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范畴。
然而,如果我们将其限定为“法定刑三年以下的情形”,这无疑将会大大缩小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从而影响到刑事和解制度的充分发挥。因此,既然已经确定为“宣告刑三年以下的情形”,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应该考虑到适用“可能判处三年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罪犯,即使最终判决结果仅为三年,他们仍然有资格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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