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父母什么要求下可以将亲生孩子送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10条和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生父母作为人应遵守以下条件:
(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只要一方有抚养能力,就不允许通过转移抚养子女的义务。
即使是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也无权免去有抚养能力一方的抚养义务,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二)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生父母单方子女。
对于非婚生子女,也应由其生父母共同。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但是,应当经过适当的查找或通知形式。
(三)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要求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若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另一方就不得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