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超占宅基地面积有拿到宅基地确权证的农民朋友翻看一下,若是批注后有明确超占面积,农民朋友住房要紧,村集体暂时不会对房屋与超占面积做判定。不过要缴纳相应超占面积的租金,在房屋自然坍塌或者想要翻盖新房时,收回超占的宅基地。
2.一户多宅老掉牙的话题但是现实中却非常严肃。一户一宅原则下,农民手中土地只能有一处能够确权,未被确权的宅基地收回后不准再次申请。
3.私自进行宅基地买卖宅基地不同于集体性建设用地一样,作为公共资产能够入市取得分红,农民朋友随意改变宅基地利用性质或者流转给其他非村集体内部成员,收回土地同时二次审批也会难上加难。
4.户口选择农转非农村户口对农村土地有绝对的使用权,在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农转非的朋友土地要被收回,不允许在农村翻建房屋。
5.土地性质混淆宅基地、耕地、集体性建设用地性质混淆。除非特殊情况下,比如申请并通过宅基地复垦,申请集体性建设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农业活动等。其他情况一律按照土地违规使用处理。
二、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