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大义灭亲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所谓“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以故意罪论。刑诉法二次修改取消“大义灭亲”对于证人作证方面较大的突破,是拟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我国不承认“家法”,对一切违法犯罪人都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死他人。如果发现自己的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检举,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才是合法的“大义灭亲”。行为人私自处死违法犯罪亲属的,同样构成故意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1999年10月27日出台的《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对故意案件量刑时,若犯本罪属俗称“大义灭亲”的,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偿命的说确吗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比照直接故意从轻量刑。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了正当防卫和无限防卫权。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我们认为“偿命,一命抵一命”的说法存在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