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顺德困难户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顺德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
1、因患长期疾病,或遭受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不可预见的人身伤害,或子女就学,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低收入家庭”,指包括低保、低保临界的困难家庭,城乡“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顺德区当年低保标准5倍的困难家庭,经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具有顺德区户籍满1年的城乡居民。 求助金额: 一年内可多次申请,每次最高限额提至5000元,年累计最高限额提升至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