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企业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的工伤待遇由企业承担。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6、死亡失踪的
(1)提供死亡证明及殡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失踪者重新出现,提供单位证明;
(3)失踪后宣告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失踪者重新出现,撤消死亡结论的,提供《裁决书》。
7、有供养直系亲属的
(1)提供劳保关系卡或有供养关系的证明及小一寸相片一张;
(2)提供死者和供养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