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受赠人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在农村我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资源是国家的,是人们共有的。而不是某一个人私有的,但是我们在农村土地上面建房子之后,可以将农村房产进行赠与,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赠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