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怎样判定重伤,必须达到伤残标准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重伤的判断标准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肢体方面重伤的标准:
1、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2、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3、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4、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5、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6、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扩展资料关于鉴定重伤的说明:
1、鉴定关节运动活动度,应从被检关节的整体功能判定,可参照临床常用的正常人体关节活动度值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检查时,须了解该关节过去的功能状态,并与健侧关节运动活动度比对。
2、对指活动是指拇指的指腹与其余各指的指腹相对合的动作。
3、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