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口头承诺第三人债务由自己支付的,是提供口头保证。法律上不认可其法律效力。
2、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需要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未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3、书面保证合同包括下列形式:正式保证合同,担保书(函),在主合同上签字表示提供担保等。《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最高关于担保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