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看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已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也就是商品房预告登记,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一般而言,在预告登记之前,开发商比较容易同意变更合同,最多收一些转名费、更名费之类,也就可以实现合同改名,也就是将共同共有改成单独所有。但是一旦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除了需要经过开发商同意之外,最关键的是还要经过房管部门同意,而要房管部门同意难度很大,具体程序请咨询本地房管局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