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约定销售量和提成的算保底条款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由此可见,王某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底条款,只是普通的合同约定,因此该约定有效。若出现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