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监护人去世后财产一定是平分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是一种权利,但更体现为一种义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但同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对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1、法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 ⑴下列亲属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第一,配偶;
第二,子女;
第三,父母;
第四,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⑵下列亲属为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一,兄弟姐妹;第二,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定继承人取得遗产的顺序 ⑴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或者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⑵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不论其是否再婚。 ⑶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前款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得直接向遗产占有人请求分给其相应的遗产份额。无论法定继承人按何种顺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均可按该顺序行使取得遗产请求权。 ⑷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了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请求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