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可以。理由如下:
1、诈骗罪涉及到的是刑事责任,丈夫承担的是退赃的责任。 如果不能积极退赃或退赃不到位的,可以在刑罚处罚上有所体现,予以适当地从重处理。
2、即使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也由诈骗犯个人承担。 当然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诈骗犯所骗得的财物,有部分转移到其妻子名下的,可以予以追赃,但这在法律上仍然不是赔偿,而是追赃。 当然,如果其妻子愿意替丈夫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律也不禁止。但从法律上,妻子是没有义务替丈夫承担责任的。有一点要注意,其妻子名下的财产,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丈夫的,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要求以丈夫的这部分个人财产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