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的办案效率。所以,到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