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地产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对于买家的风险
1、地产经纪可能在游说买家的过程中承诺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上报,并节省大笔税费。但是实际上房管局也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的税费将按照房管局评估的价格来收取。
2、入之时将价格报得太低,也可能导致将来卖出的时候出现高额的税费。
一些自住买家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不会考虑到将来再次转手的问题,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些自住客就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出售住房,这时候就会面临高税费的问题。
(二)对于卖家的风险
1、卖家有可能收不齐全款。
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价格不符合实际,但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买家和卖家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上成交价格为42万元,如果届时买家要求按照这一价格进行交易的话,卖家将非常麻烦,要么可能收不齐全款,要么就要面临诉讼,且未必能胜诉。
2、卖家多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