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时,存在以下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男方: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男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从而将孩子判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