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材中,多处涉及董事、经理或者是被聘用的人员等同公司、企业进行交易的规定,下面简单归纳总结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2)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