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集团犯罪数额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4)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害性都很严重。
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六条)。首要分子可以是一名,也可以不只一名。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