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本身是不带薪的,不应另行扣工资。休息日是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本身是不带薪的,属于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需要安排补休或者另行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休息日护理患病的亲人,是对自由支配时间的合法使用,用人单位不得扣减本身就不存在的工资。另扣工资是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
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