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已过追诉时效的,司法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法规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此时有人会反驳了,如果是犯呢?就这样让一条无辜的生命被践踏了么?让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么?对此,国家刑法也有相对应的规定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体现在追诉时效的例外上。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那么对于已过追诉时效且不属于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形的刑事诉讼案件,我们该如何申诉呢?具体做法可着眼于追诉时效的计算问题,证实追诉时效并未结束即可。具体刑法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