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你可能不知道诉讼时效中断,调处失败的。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
(2)因提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