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您好: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将无法得到确认。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协议也是无效的。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过,法律上除了明确以上无效的情形,还确定了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将限制法律效力。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当前只有对内具有法律效力,对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当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只用于个人的,其实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另一方也要还钱的,会直接遭到利益损失。所以,离婚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